扩散!海宁发布紧急通告!非必要不离嘉,暂停举办这类活动…
刚刚
海宁市防控办发布
紧急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海防领告〔2022〕4号
近期,我市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外出管理。非必要不离开嘉兴市,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凡从嘉兴市外来(返)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经报备无需纳入健康管理的,就近到免费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通勤人员排查。各镇(街道)要做好重点地区通勤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建议相关人员近期暂不往返重点地区,确需往返的,要配合做好健康监测,落实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非必要不邀请重点地区人员参加,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报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规范重点场所管理。旅游景区和剧院、棋牌室、麻将房、KTV等密闭休闲娱乐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要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嘉行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五、强化快件邮件管理。尽量减少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物品。确需购买的,在签收快件邮件及拆开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处理完毕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双手。近期有风险快件邮件接触史的人员,要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不要私自服药,应第一时间主动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排查。快递从业人员要落实每2天1次核酸检测。
六、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药品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并劝导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七、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广大市民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到正规市场、超市购买冷冻食品,购买时尽量避免手直接触碰,切割时也要注意容器、刀具、案板生熟分开,食物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需扫“嘉行码”,积极配合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八、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市民的义务和责任。接种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等。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尽早主动就近接种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人员尽快主动接种“加强针”,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九、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当前,海宁无阳性病例。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接到流调电话,请主动配合,如有瞒报、迟报、谎报等影响我市疫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切实落实“四方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遭遇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落实“四方责任”,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格遵循防疫行为规范。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0日
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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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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